房贷律师费的产生主要是房贷过程中需要律师见证,最早是由内地银行从香港引进的。律师见证本意是对房贷过程中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作为交易双方,都分别享受律师提供的相应服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律师不是由双方协商聘请的,而是由银行指定的,而且享受服务的是银行,交费的却是买房人,律师见证也早就流于形式。律师费在一手房和二手房的贷款中都会发生,一般是在办理房贷时由借款人直接交给银行,由银行代聘律师。不过,随着律师费合理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很多银行取消了律师见证环节,或是由银行代出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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