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熊先生是北京一家公司的会计主管,月收入8000元。熊先生就职的公司从其入职以来一直在给他上住房公积金,今年已经是上缴的第四年了。尽管熊先生收入不低,但是由于需要按月向家里寄钱,熊先生的手上只有12万左右的存款。为了在形式上结束"北漂"的生活,熊先生准备开始买房。由于资金有限,熊先生把目光瞄准了二手房,不久前,他看中了一套1983年建成的老公房,尽管建筑年代久远,但是房子的地理位置距离熊先生上班的公司仅15分钟的步行时间,房子的户型也很不错,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78平米的住房仅要48万元。但是熊先生的贷款申请辗转了几家银行都被拒绝了,原来一般银行只批准房龄在20年以内的二手房,也就是说建成年代不能超过1987年,而熊先生的这套房子的建成年代是1983年,实在太早了。对此,熊先生很是苦恼,他实在是不想放弃这套性价比高的老公房。
案例分析:随着央行监管力度的加大,各大银行对于房贷审核也更加严格了,对于风险更高的二手房更是如此,很多银行都开始只为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进行贷款审批了,因此,熊先生的这套房子如果要走商业贷款的话可能性几乎是零。但是,由于熊先生一直在交纳公积金,因此,公积金贷款是他最好的选择。
由于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具有一定的福利作用,因此它不仅贷款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而且对房屋的建成时间也没有规定,只要借款人的还款时间不超过70周岁,房屋的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即可。
本案例中,按熊先生的月收入可得出其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完全能满足其36万元贷款的需求。这套老公房的建筑时间为1983年,到2007年止其使用年限是24年,因为公积金贷款规定抵押房产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应高于贷款期限三年以上,所以,熊先生可以贷款的最高年限为23年(5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