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自助贷款
个人自助贷款是指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在明确贷款用途的前提下,对借款人进行综合授信,核定授信额度、期限、用途和利率浮动幅度,借款人可凭贷款银行的银行卡在银行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系统获取可周转使用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贷款授信期限最长可达两年;起贷金额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95%;以保证和抵押方式作担保的,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信用评分须在80分以上,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其中商用、别墅及高档住宅不超过评估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和浮动幅度执行。
2.村民致富贷款
村民致富贷款是指向深圳地区村民(享有所属村委企业分红资格的原居民)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用途,原则上由所在自然村的村委(或村委企业)对贷款用途和还款作监管、由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村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人民币贷款。
村民致富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贷款最高为50万元;同时需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一般没有利率优惠。
3.个人客户授信业务
个人客户授信是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书面申请,综合评价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及提供的担保状况,核定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使用的最高信用额度,并与之签订授信合同。借款人在授信合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下的信用额度。授信项下的信用额度可用于办理贷款、为他人提供保证和签发个人支票等(以下统称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