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5日,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确定了一直以来争论不休的“二套房”认定标准。
由于在《通知》出台前,不少银行已经制定了本行的第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并按照自行制定的二套房贷标准开始发放了一些贷款,其中认定标准普遍以个人为单位。目前,各银行的二套房贷实施细则,需要按照《通知》做出相关修正,银行人士认为,按照《通知》的要求,此前以个人为认定标准 放贷的银行,可能会要求不符合新政标准的借款人追加首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