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中心与建设银行于2008年7月14日联合下发文件,为了适应北京房价需求,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对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此次流程调整,特别推出了与建行联合开展的“无指定楼盘”组合贷款业务,使广大借款人在购买任意楼盘的项目时均能享受到组合贷款的优惠政策,并且在办理时间上比以前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压缩了组合贷款办理周期,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广大借款人办理组合贷款。
目前组合贷款采取双方并行审核的原则:个人申请住房组合贷款手续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中心委托的银行组合贷款经办支行申请,借款申请人只需在初审时将公积金贷款同商贷所需资料按要求一并提交,公积金中心同银行双方同时审核,审核通过后分别通知借款申请人进行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办理完毕即可等待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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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明
来源:银率网原创
【2008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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