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保监会在7月份半月内三次强调险企偿付力的问题,并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把保险公司按偿付力分为三等,规定保险公司应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对此专家指出,虽然随着A股调整,国内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的确收到冲击。但总的来说,我国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并没有重大问题,保监会此举是未雨绸缪,并且正是保监会把监管从以往的销售,保单,保险费率这些前台工作,转移到险企的准备金等重要核心的后台工作的重要表现。可见这次经过保监会的调整,大部分险企都把自己在A股市场的资金调回,保监会的工作渐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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