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交强险是规定必须购买的。在日常生活中,多多少少都会发生一些车辆磕碰的情况,我国居民的保险意识往往是没有国外一些国家那样那么强烈的,有很多时候都是双方车主“私了”就结了。根本就没有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还有就是有的车主觉得“私了”以后,私下清理好双方的责任,表示不再追究个人的责任,但还是申请保险公司的理赔。但此时保险公司却以事故双方已达成私了为由,只按双方私下定下的协议进行小额理赔甚至不赔。
上述情况都是不对的。私了协议只是事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更加不用说与保险理赔没有直接关系,保险公司还是必须按有关规定如实赔付的,
但是车主由于“私了”主动放弃或者错过理赔时间的除外。除此之外,一旦发现保险公司以私了协议为借口逃避赔偿责任,有关当事人应及时提出诉讼,依法维护自
己的权益。不过劝告司机朋友在这种时候还是别嫌麻烦,尽量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现在的理赔已经改进了很多,相对已经很方便快捷了,不要怕麻烦将车丢给修车
行或私了,以免发生预料不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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