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率网首页 >>  资讯中心  >>  保险  >>  保险案例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能否同时理赔?


  老陈是某家建筑公司的职工,单位为他们全体员工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保额为5000元。后来老陈不幸在工作中摔伤,共花去医疗费 2.5万元,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给他报销了2.3万元,并收走了医院的发票原件。老陈想起到保险公司理赔却被拒,理由如下:老陈已经收到了劳保所的医疗费报销,属于足额赔付,而且再申请这方面的商业保险赔付属于重复投保。根据保险法,本保险公司不必再理赔。

  点评:这个问题应 该是很多工友都很关心的问题,到底领了工伤保险赔付以后还能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工伤保险和上述的人身意外伤 害险是不同性质的两种保险,前者属于社保,后者是商业保险。社保不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当然两者也不属于重复投保。同时投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 险,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可再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因此,该保险公司应该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付给老陈5000元的保险金。
(责任编辑:马贵军 chinaeditors#bankrate.com 如需给编辑发邮件,请将前面编辑邮箱地址中的“#”改为“@”)

欢迎进入银率社区参与互动讨论

<<  热门文章  >>

<<  编辑推荐  >>

<<  热点关键词  >>

外汇论坛 外汇交易 投资理财 如何理财 理财产品 怎样理财 理财论坛 基金查询 黄金价格 纸黄金 今日黄金价格 车贷计算器 房贷计算器 养老保险查询 保险论坛 外汇行情 基金净值 基金净值查询

<<  实用工具推荐  >>
<<  热点专题  >>
<<  相关文章  >>
  •      
本站声明:请仔细阅读用户协议, 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 2008, Bankra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银率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7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