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取缔非法商业保险机构和非法商业保险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取缔一些非法的没有牌照的保险机构或者类保险机构,对整个保险市场进行一次严打,保障消费者和合法保险机构的权益。
根
据规定,要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必须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在他们的监管下进行合法经营。个人保险从业者首先要取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这也是最
基本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条件的都为非法商业保险机构。同样,商业保险中介也是首先要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否则没有取得批准而从事或者变相从
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都为非法商业保险中介。如果是这些欺诈性的非法地下保险机构或者中介,都会对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必须予以整治。
《通知》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有关3种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包括擅收保费,承诺赔付等)、5种商业保险中介业务(包括擅收手
续费,承办合同等)的,都将被依法取缔。
相信这一次行动能肃清保险市场,还消费者一个安全的投保环境。
(责任编辑:马贵军 chinaeditors#bankrate.com 如需给编辑发邮件,请将前面编辑邮箱地址中的“#”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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