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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推“房屋银行” 可贷款可出租

    近日,大连市房屋置换中心推出了“房屋银行”业务,办理该业务的市民只要将原住房存进“房屋银行”,即可“取款”买新房,也可将房屋出租。

    大连市房屋置换中心表示,“房屋银行”自推出以来收到了市民的极大欢迎,半个月的时间里,网上登记已超过600人次,通过电话或是到现场咨询的市民逾千人,置换中心已接受600多个房源登记业务,并最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65份。

    据介绍,这种通过“房屋银行”办理的贷款实际上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房主将房“存进”后可随时贷得房屋评估价60%的款项用于购买新房。贷款利息将实行银行基准利率,50平方米以下的小房也可办理。而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新房前,如不打算将原有住房出售,可将其存进“房屋银行”进行出租。借款人既可用房租还款,也可在手头宽裕时随时偿还全部贷款,无需提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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