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李先生于日前驾驶爱车上班的途中和一辆东风悦达车相撞,经交警勘测,认定悦达车车主负全责。定损后李先生到4S店修理了爱车,共花费4700元。要求赔偿时,悦达车车主却以保险公司只赔付了3300元为由不愿多出钱,保险公司方面也不愿更改定损价格。
李先生认为,当时自己是在征得了定损员的同意后才去4S店修车的,但定损员却认为,差价是由于4S店的修车费增加了利润所致,如果车主在指定修车厂修理,就不会出现差价。
李先生已经表示自己会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此,法律专家认为,由于李先生没有去定损员指定的修理厂修车而是去了4S店,就必然会产生差价。
李先生可与与悦达车车主协商解决差价问题,如果通过协商仍旧不能解决,可可持4S店修车费发票和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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