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可转债在上市环节及上市后分离为公司债券及认股权证两个品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
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根据此规定,分离交易
可转债在上市后分离为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两个品种,两个品种分别收费。公司债券的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固定收益类产品上市和交易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认股权证的收费标准按照《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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