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是指资金需求者(发行公司)发行债务凭证予资金供给者,约定其票面利息计付及本金之偿还方式,此债务凭证即为公司债代表发行公司之负债,于该公
司债存续期间内,不论其获利情况如何,均需依发行条件按时支付一定金额或比率之利息,并依约按按额偿还本金。公司债是一种风险和收益均介于国债与股票之间
的投资品种,适合有保值增值强烈需求,且又不愿意承担过大市场风险的投资者。在一些发达国家,公司债的个人投资者所占比例已达到了20%左右。在市场资金
充裕,而股市风险日益积聚的今天,公司债的推出无疑将吸引大量稳健型投资者。
除了具有债券的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收益性等共同特征以外,还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
首先,公司债券对发行利率没有限制,《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利率无规定,在升息周期中,公司债在票面利率的设计上,具有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
其次,发行条件宽松。和股票不同,发行公司债券对发行公司并无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条件更为宽松,当然在债券余额比例上有要求。至于可分配利润方面的规定,对于多数上市公司而言门槛并不高。
第三,发行时间更为宽泛,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第四,可以免担保,更可以跨市交易,既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又可以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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