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建委颁布了《关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面积测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即日起,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再分摊建筑楼栋(相互连通的为一个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该政策被认为是政府刺激楼市的新举措。
据此前规定,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计入公摊面积的一般包括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人防工程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物业办公室等及小区绿化。而一般来说, 这部分面积远大于建筑楼栋内面积。如能贯彻新规定,购房者将节省一半公摊费。这对楼市来说无疑是一件利好消息。
此外通知指出,对使用同一个分摊方案、分期办理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如在通知下发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再申请预售许可时可继续延用原分摊方案。对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且属于完全新建的商品房,则需按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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