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自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3日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企业债,
债券名称为2008
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8
中国有色债”。本期债券为10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5.05%(该利
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0.90%确定)。
发行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可以在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行使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5.05%加上调基
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逾期不另计
利息。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责任编辑:马贵军 chinaeditors#bankrate.com 如需给编辑发邮件,请将前面编辑邮箱地址中的“#”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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