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天公告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8年记账式(二十三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4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
240亿元,通过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本期国债期限1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
利率为3.62%,2008年11月2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1日发行结束,12月4日起,本期国债在各
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国债为
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
利息支付日为每年5月27日、11月2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
2023年11月2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2008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
立股票和
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责任编辑:马贵军 chinaeditors#bankrate.com 如需给编辑发邮件,请将前面编辑邮箱地址中的“#”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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