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公告称,将于11月24日开始通过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发行2008年记账式(二十二期)
国债。本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
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22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11月21日招标,11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26日发行结
束。
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11月28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本期国债上市后,可以在各交
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
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商业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
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1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5年11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及试点商业银行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本期国债的发行对象为在国债登记公司、试点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债券账户及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股票和
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责任编辑:马贵军 chinaeditors#bankrate.com 如需给编辑发邮件,请将前面编辑邮箱地址中的“#”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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