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纷纷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不约而同的将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标准上调到了80万元,加上10月26日发布的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使得公积金贷款"倍"受青睐。因此,市民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整,以购得更称心如意的房子。
1.贷款总量的增加,可以使购房者大大提高房屋单价的承受能力。因此,消费者以考虑选择以前因价格原因而放弃的一些更理想的地段去购房。
2.购房资金更加充裕,在不调整购买楼盘的情况下,可选择面积更大、楼层更好的房子。
3.如果不改变购买的房产项目,消费者可考虑降低首付款,利用此次政策的利好,留更多的自有资金在手边,以作为缴纳购房相关税费及装修等购房后期费用花销,缓解购房后期的压力。
4.部分中央单位职工的公积金隶属国管,可以使用"组合贷",即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可"求助"于商业贷款。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如果借款人首套住房是公积金贷款,因自住需求需要再次置业,那么使用"组合贷"后,因含有商贷,这套房产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按照二套房房贷政策执行。而公积金政策是,首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要还清房贷后再次置业使用公积金贷款仍然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金额调整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可以降低使用"组合贷款"的频率,减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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