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将于2008年11月21日开始支付自2007年11月21日至2008年11月20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
率为4.61%。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20日,集中付息期为自2008年11月21日起的20个工作日。在集中付息
期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结束后仍可到托管其债券的营业网点在营业时间领取利息。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发行的
“金鹰转债”将支付2007-2008年度的利息。年利率为2.62%,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26.06元(含税),扣20%个人所得税后,个
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张可获利息20.85元。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8 年11 月19日,除息日为2008年11月20
日,兑息日为2008年11月26日。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1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部"金鹰转债"持有人。在付息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及已转股的金鹰转债不再支付利息,在付息登记日当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金鹰转债持有人均有权
获得当年的可转债利息,在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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