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国
家发改委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
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
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
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据了解,此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从1月15日开始实施,前后历时10个半月,目的是为了减少物价指数上行的压力。在食品价格涨幅回落和通胀压力减小的情况下,发改委取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水到渠成。
从
下半年开始,随着下食品价格同比涨幅逐渐回落,CPI也出现了明显的回落趋势。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0月份数据显示,当月食品价格同比上涨8.5%,涨幅比
上月回落1.2个百分点;价格环比则下降0.9%。由此CPI涨幅回落至4%,涨幅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这也是今年5月以来,CPI同比涨幅连续第
6个月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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