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
平安财险四川分
公司针对个人侵权责任而设计而面向全省推出了一批个人责任
保险产品。
所谓的个人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本身或所有物对公众利益造成的伤害,要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本应由个人承担的损失赔偿都可以通过参加个人责任保险转嫁
到
保险公司身上,由保险公司承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民事赔偿责任。本次
中国平安推出的产品共分为4款,分别为安佑卡A、B款和天佑卡A、B款,销售价格从
68元到110元不等,其
保障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作为监护人的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被保险人因过
失造成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失三部分内容,根据产品价格不同,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从5万~18万不等。
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在整个非寿险业务中已经占到相对重要的地位,20世纪后期美国的责任保险
市场占整个非
寿险业务的45%-
50%,在欧洲国家则占30%左右。而我国虽然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也逐步发展起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发展并不是很理想。而本次推出个人责任险更是首次尝
试。
分析人士指出,个人责任险的亮相对于
中国保险市场和中国
经济来说都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开拓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的
保费收入,丰
富了保险品种;其次,这说明我国法律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都有了一定的进步。研究表明,西方工业化国家也只有在完善法治社会的建设之后,责任保险才得以
迅速的发展。中国首次推出商业化的个人责任保险不仅说明了我国的法律环境有所改善,而且随着该险种在实践中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进
一步完善;再次,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不仅为解决各类民事赔偿责任事故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渠道,也是政府运用市场手段管理
社会
风险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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