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资格
(1) 本活动适用于上海银行发行的所有信用卡产品。
(2)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账户、违反适用的《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和《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卡片过期且未续卡、账户状态不正常或违反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上海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
2、红利积分规则
(1) 使用上海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累计1分,刷卡消费每满1美元累计7分。
(2) 主卡及附属卡积分可合并计算,持卡人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信用卡时,各卡刷卡消费累计积分亦可合并计算;如持卡人同时拥有个人卡及公务卡的,个人卡及公务卡积分应分开计算。
(3) 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上海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3、红利积分适用范围
上海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费均可依本条款约定累计红利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累计积分:
(1) 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本金(含手续费、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依《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 房地产类商户、各类机动车商户、燃料商户、自动售油机以及其他批发类商户的消费。
(3) 电信、有线及其他付费电视、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扣代缴。
(4) 彩票、医院、学校、政府服务。
(5) 邮购分期付款消费。
(6) 非盈利事业的消费。
(7) 上海银行指定的其他项目将另行通知。
4、红利积分有效期
红利积分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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